关于评选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的通知

 人事处    2023-05-29 08:15:19    

校属各单位:

  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评选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,通知如下:

  1.评选基本条件及申报流程请参照湖应院发(2021)111号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(试行)》和湖应院发(2021)133号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名师、优秀教师评选办法》文件。

  2.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迅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,并按程序进行学院评审、向学校推荐等工作。

  3.各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学院评审符合参评条件申报人的推荐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(西校区43D栋103室,一式一份),电子档材料打包发至383265958@qg, com。联系人:莫华(13786644559)。

附件: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申报名额分配


附件

  

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申报名额分配

一、师德标兵选送名额分配

  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人,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。

二、优秀教师选送名额分配

 

单位

名额

单位

名额

农林科技学院

4人

机电工程学院

2人

经济管理学院

7人

设计艺术学院

7人

信息工程学院

6人

外国语学院

5人

文化传媒学院

2人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1人

创新创业就业学院

1人

体育与健康教学研究部

2人

注: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表中数量,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。